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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推进扫黑除恶进程

时间:2019-04-26 15:01:0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建青 崔彦彦
导读:当前,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声势,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发挥自身职能、立足部门实际,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着力点,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法治宣传,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

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刘建青 崔彦彦)当前,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声势,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发挥自身职能、立足部门实际,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着力点,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法治宣传,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

一、精心部署,强化责任担当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业务的重中之重,及时成立和调整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扫黑除恶各个环节有专人负责、专人落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了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建章立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部署,印发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细化了宣传节点和宣传内容,明确了科室和人员分工,使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清晰、责任明确,上下一条心,全局一盘棋,从规章制度上有力地保障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

(三)构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格局。县司法局充分调动、整合本单位各项业务职能,以普法办为统领,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各项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明显。在乡镇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联合维稳战线各相关站、所,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强化业务协调联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基层,构筑起坚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堡垒,从而形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县、乡两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格局。

(四)形成合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分工,协调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59个责任单位职能单位联合普法,强化全县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作用效能。截止目前,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231次,组织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普法活动5次。

二、形式多样,注重宣传实效

(一)宣传周集中宣传。确定每年8月中旬的一周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在县府前街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板等方式,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各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农村大集等时机,在街头巷尾设置宣传咨询站(台)、悬挂横幅、解答群众咨询,并出动普法宣传车,举办普法文艺演出,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地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13100余份,悬挂横幅5108条,出动宣传车483车次,解答群众咨询6230余人次。

(二)重点人群重点宣传。

1.对于领导干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活动中,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深挖“保护伞”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2018年9月,为县组织部门的干部举办了扫黑除恶和廉政教育的专题培训;2019年1月,为全县123名初任公务员开展了以《着力提高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为主题的法治培训。

2.对于青少年群体,在引导家长做好监督与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出台文件调整和壮大法治副校长队伍。联合教育部门对法治副校长形成动态管理,要求法治副校长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讲解真实的黑恶势力案例,引导中小学生杜绝校园暴力,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今年以来,已举办相关法律讲座241场。

3. 对于务工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在企业,组织全县共117名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成立法律服务志愿团,面向全县50余家重点骨干企业,定期开展免费法律讲座,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并以车间为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公布公安局举报电话和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引导工人遵纪守法,并积极举报黑恶线索,形成厂区内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在工地,针对建设领域易发多发的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无故欠薪等可能存在的乱象,以强化宣传和摸排线索为着力点,组织人员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提升工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 对于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两类”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工作。利用每月集体学习的机会,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警示“两类”人员珍惜机会、遵纪守法,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同时选择知识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两类”人员,担任“社区宣传员”,利用“法律进社区(村)”活动,积极参与到基层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中去。目前各所已展开“两类”人员扫黑除恶宣传教育60余次,涉及人员1853人。

(三)普法阵地广泛宣传。

1. 依托现有县乡两级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一条街等普法阵地,通过充实扫黑除恶宣传版面、悬挂条幅等方式开展户外宣传。目前,已在7个法治公园、412个法治广场(一条街)上进行了全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2. 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在《沂水报》《平安临沂》、法治山东网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目前分别在各类报纸和网站发表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稿件95篇。同时,在“法治沂水”微信公众号开辟“扫黑除恶专题普法”专栏,定期推送扫黑除恶重点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形成常态,建立长效机制

黑恶不除,人民不安。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的成效、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进程。沂水县司法局建立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将扫黑除恶融入“三个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实现了专业化、常态化。

(一)密织网络全面宣传。为了更好的参与和实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扩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沂水县司法局创新工作思路,以建立、密织“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宣传网络为目标,实施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百、千、万”工程,即“百室千村万宣”工程:以378个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为平台,以全县1040个行政村为依托,加强对10400名普法宣讲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广大基层普法宣讲员更好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全县110多万人民群众更加全面、更加及时地深入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和信息,调动起全社会关注专项斗争、参与扫黑除恶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专项活动重点宣传。在“扫黑除恶集中宣传周”、“百日会战”行动期间,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委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成效成果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线上+线下”、“流动+固定”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突出宣传。

(三)日常普法同步宣传。把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在“法律六进”活动、“三八妇女节”“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日常普法活动中同步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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