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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利津县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见实效

时间:2019-05-21 15:56:5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5月9日,李某某不服利津县公安局盐窝镇派出所行政处罚和利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在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利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兴火出庭参加诉讼,这是利津县政府负责人第三次出庭参加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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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道讯 5月9日,李某某不服利津县公安局盐窝镇派出所行政处罚和利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在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利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兴火出庭参加诉讼,这是利津县政府负责人第三次出庭参加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2019年4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东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利津县政府迅速行动,以贯彻落实该办法为契机,大力推进县政府负责人和部门正职带头参加行政应诉案件庭审,各级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

多年来,利津县政府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台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津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及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每年选取典型案例组织庭审观摩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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