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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人民调解工作"一池春水"

时间:2018-09-27 10:52:5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付希红 李茂生
导读: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深入了解、掌握社情民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被誉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激活人民调解工作“一池春水”。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付希红 李茂生)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深入了解、掌握社情民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被誉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激活人民调解工作“一池春水”。

  近日,北尚屋村的一个调解案件着实让人头疼:杜某与李某是邻居,两家隔一胡同,杜某居住的扶贫房想要申请危房改造,需邻居李某签字,但两家存在矛盾,不给其签字,杜某若将房台垫好了,邻居李某将无法进出,两人找到村委理论未果,来到了垦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

  垦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北尚屋村村委成员、还有村里几个年长的老党员、老干部一起在调解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采取逐个谈判、逐个击破、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策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杜某保证垫房台时,在房台西侧保持原有街巷现状,达到出行条件;李某现场给杜某签字,确保李某能尽快申请危房改造政策。

  人民调解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只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与群众具有天然密切联系的独特优势,才能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才能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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