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法治联播 > 山东

山东五莲治安大队扎实做好群众工作

时间:2013-09-28 18:53:4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阁 梁斐斐
导读:今年以来,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认真调研分析辖区治安状况及民情,结合辖区治安大局平稳、但个别矛盾突出的特征,把调处细微纠纷做为维护稳定的基础,创新警务工作模式。

  今年以来,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认真调研分析辖区治安状况及民情,结合辖区治安大局平稳、但个别矛盾突出的特征,把调处细微纠纷做为维护稳定的基础,创新警务工作模式,制定了以“细节”博“大成”工作方针,从细节处着手,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及时转变观念,强化矛盾纠纷源头调处。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因债务、感情、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民间矛盾细微纠纷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且往往上述细微纠纷因得不到及时化解调处而导致矛盾升级,演变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案件。今年来,大队及时调整思路,要求各中队要高度重视细微纠纷调处工作,对群众反映处理不满意的单位和民警坚决予以追责。

  讲究工作方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分析、诚心解决,让当事群众感到有信任感。以一句温馨的话、一杯暖人的水缓和矛盾,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化解矛盾,通过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积极办将纠纷矛盾遏制在萌芽阶段,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完善调处机制,多方发力确保社会效果。要求各派出所确定以第一次处警或接警的民警为纠纷调处责任人,当日值班领导为责任领导,不论纠纷大小,事无巨细,必须跟踪调处到位,细微纠纷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处,及时建立台帐,一周内必须对当事人进行回访,随时掌握动态,防止事态反弹。与此同时,在矛盾调处工作中,积极协调与司法所、综治部门的关系,并在各社区居委会建立“兼职纠纷调解员”,壮大调解工作队伍,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最大程度地追求当事人满意、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反映良好的整体社会效果。(通讯员 张阁 梁斐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