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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法院:7万元 “以物抵债” 案件圆满执结

时间:2024-02-02 15:09:1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马德俊
导读: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以“以物抵债”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马德俊)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以“以物抵债”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经莎车县人民法院调解,被执行人阿某应给付申请执行人阿某10万元,双方于2021年6月9日签订还款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将10万元于2021年7月15日之前支付完毕,但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偿还,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促,被执行人仅支付了3万元,剩余案款7万元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签收法律文书以后表示会尽快还款,并愿意配合法官的工作,然而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案款,执行法官尝试拨打被执行人的电话也是停机的提示音。随即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家里有困难也着急等着用这笔钱解决困难。随后执行法官又采取了多种措施都未取得任何进展。于是执行局的干警去被执行人家里找人,发现被执行人家里有数十头牛,被执行人拿不出7万元现金,愿意以牛作抵债。申请执行人也表示同意以“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案结事了。执行干警便联系当地做农牧生意的商贩评估价格,申请执行人也愿意以两头牛作为7万元案款的抵物。被执行人将两头牛交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的意见,至此,该案完满执结。

  以物抵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的重要手段,并不是通过简单的冻结个人账户、失信限高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方式执行案件,而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的表现,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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