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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获肯定

时间:2015-12-21 09:43:5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晓忠 薛芳
导读: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向黔西南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许风伦,兴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兴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青东,兴义市政协主席李成森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充分肯定。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批示:“市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全力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保护兴义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充分发挥了维护公益的作用,利国利民,望继续发扬并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兴义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市人大主任肖青东批示:“市检察院在依法打击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兴义市建设国际山地旅游城市,对生态和环境保护尤显重要,希望在这方面加大力度,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兴义多作贡献。”

  市政协主席李成森批示:“开了一个好头,希望进一步深化,既要严厉打击破坏环保·生态行为,更要注重扩大对环保生态的宣传和制度建设,让大家都知晓,让维护环境、保护生态常委一种自觉行为。真正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同发展理念变为我们的行动。”

  市“四大家”领导的批示,是对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和鼓舞,也为该院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明确了目标。

  据悉,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职能、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依法监督,不负人民群众期望,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为保护兴义市生态环境和完成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不懈努力。(通讯员 李晓忠 薛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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