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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检察院: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度

时间:2018-11-23 09:53:0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毛章江
导读:11月20日,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面写有“心系贫困子 爱心来救助”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案件被害人杨某某妻子陈某某在感谢信中说,通过多方的救助和关怀,杨某某精神状态有了很好的转变,很高兴,原来基本失去活动能力的杨某某现在可以做一些小事情了。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毛章江) 11月20日,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面写有“心系贫困子 爱心来救助”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案件被害人杨某某妻子陈某某在感谢信中说,通过多方的救助和关怀,杨某某精神状态有了很好的转变,很高兴,原来基本失去活动能力的杨某某现在可以做一些小事情了。

  2016年9月14日,李某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普安县高棉乡往晴隆方向,在江西坡派出所旁与杨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受害人杨某某重伤,失去了语言能力,智力只相当于两、三岁的小孩,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根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作了相应赔偿。因为长期治疗,杨某某家庭已经负债累累,对方的赔偿款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 积极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同时主动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依法对杨某某家庭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成功申请到了一笔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他家的燃眉之急,让其一家人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普安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强化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促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该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时,充分结合精准扶贫政策,依法严格把握司法救助条件、标准,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综合考虑案件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增加救助的透明度,减少随意性,确保司法救助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该院高度重视案后思想引导和跟踪回访,救助金发放后,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了解被救助人的家庭情况、身体和思想状况。坚持物质和精神救助相结合,引导其树立信心,尽快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生活。

  2018年,该院共对11名受害人(均为精准贫困户或低保户)开展了司法救助工作,申请救助金共计29.5万元,已为部分救助对象发放了救助金19.5万元。真正做到了救助急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检察温度”直抵民心,取得了较好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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