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毛泽东主席批示肯定并全国推广浙江“枫桥经验”。6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在山东省禹城市,尤为可喜的是,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五子”基层治理模式,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铺染了“领导肯定、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新“枫”景。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人民调解工作与普法宣传、纠纷排查、信访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取得了良好效果。 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司法所立足自身职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将司法行政工作触角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多举措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今年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高效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禹兴司法所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状况、行为表现、生活、工作及家庭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抽查走访。 多年来,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不断探索,成功地总结出“五心”工作法。“五心”工作法应用有效地提升力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社区矫正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自2012年10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辖区累计吸收165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一直为零。 为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力度,切实增强矫正质量、效果。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禹兴司法所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理念,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采取了“提法治思维、抓公益劳动”两措并举的方式开展专业化普法课堂与多样性公益劳动,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培养正确的劳动观,提高其综合素质,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反邪教意识,认识邪教的危害,切实增强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氛围。3月11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辛店司法所联合镇政府综治中心召开反邪教宣传工作部署会议,各村网格员参会。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房寺司法所紧抓四项举措,确保社区矫正监管落实到位,筑牢社会安全防线。 3月是学雷锋志愿服务月,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的雷锋精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回馈社会、感恩社会的意识,发挥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教育塑造功能,13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伦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公益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