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房屋租赁案激增 群租纠纷过半

时间:2015-11-09 16:33: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孔德婧
导读:管辖着北京市天通苑等大型社区的东小口法庭,由于区域内房屋类型多样、出租价格低廉、交通便利等因素吸引了大量人口租住,自2012年以来,因房屋租赁矛盾产生的纠纷与日俱增。据统计,2012年,东小口法庭共受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53件,而2014年达到308件,为2012年的5.8倍。

  管辖着北京市天通苑等大型社区的东小口法庭,由于区域内房屋类型多样、出租价格低廉、交通便利等因素吸引了大量人口租住,自2012年以来,因房屋租赁矛盾产生的纠纷与日俱增。据统计,2012年,东小口法庭共受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53件,而2014年达到308件,为2012年的5.8倍。截至今年10月20日,东小口法庭共受理该类案件229件,所占新收案件数量的15.9%。

  房屋租赁案激增 群租纠纷过半

  天通苑、东小口镇、北七家镇等大型社区和城区的存在,使得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的辖区内商品房、限价房、经适房、农村自建房等房源数量巨大且复杂。

  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间,东小口法庭受理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数量大幅上涨。在该类纠纷案中,“群租”引发的纠纷案占较大比例。

  2012年至2014年,东小口法庭涉“群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每年均超过该类案件数量的一半,今年截至10月20日,东小口法庭共审理该类案件119件,所占比重为52%。

  地产中介、“二房东”多被诉

  在很多房屋租赁纠纷案中,原告多为房屋的租户,而被告方则多是房屋中介或“二房东”。东小口法庭庭长刘建伟介绍,由于租户不熟悉租住环境,年轻租户的社会阅历又较少,容易轻信出租人的口头承诺。而中介公司或“二房东”利用自己占有房屋的主动权,失信于出租人、承租人,违规出租、恶意拖欠租金、克扣押金服务费等,这些行为都导致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多发。

  2013年11月10日,高先生与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签约,承租其位于天通东苑的某房屋。高先生称,合同签订后自己缴纳了一年的房租21600元,押金1800元,有线电视费等多项费用,而三天后,高先生却接到了房东的通知要求收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