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担保需谨慎 追偿需合法

时间:2015-12-16 14:53:2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艾海江
导读:近日,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务追偿权纠纷案。

  近日,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务追偿权纠纷案。

  经法院审理得知,2014年3月4日被告王某向博湖县信用社借款15万元,同时以自己的林权证、土地证做抵押,原告以自己的工资给被告做了担保,2015年1月24日被告向信用社还款10万元,剩余借款及利息全部由被告偿还,原告现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利息、执行费等共计197954.25元。

  该院执行局在受理该起案件后,及时与被申请人王某进行了沟通,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王某同意在约定期限前偿还原告一部分案件款,并承诺后期也将如期偿还剩余款数。好心作担保,却将自己卷入纠纷之中,作为担保人一定要谨慎虑之,明确自身的责任也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讯员 艾海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