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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放游泳馆衣柜物品被盗 要求赔偿遭拒

时间:2013-07-06 11:28:47  来源:闽南网  作者:李秋云
导读:前日,在泉务工的外地小伙小郭到泉州东湖游泳馆游泳时,将随身财物放在衣柜,转眼被偷。一时的疏忽,让小郭损失数千元。

   前日,在泉务工的外地小伙小郭到泉州东湖游泳馆游泳时,将随身财物放在衣柜,转眼被偷。一时的疏忽,让小郭损失数千元。

  事后,小郭要求游泳馆赔偿损失却遭拒。工商部门介入调解称,游泳馆已尽到提醒义务,此事已属刑事案件。

  该游泳馆共有6个存衣柜被撬。东湖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财物遭窃他向游泳馆索赔

  “东西是在游泳馆存衣柜里被偷,他们当然应该赔偿!”说起前天的遭遇,小郭情绪依然激动。

  前日下午4时许,小郭和女友、堂弟到东湖游泳馆游泳。换泳衣时,他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钥匙和现金放在存衣柜里。40分钟后,小郭觉得口渴,欲开衣柜拿钱买水,却发现柜子被撬开了。

  “只剩上衣和一条内裤,其他东西都没了。”小郭称他损失的财物共计4000多元。因为裤子也被偷,小郭只能穿着游泳馆提供的沙滩裤“救急”。

  事后,小郭认为,是游泳馆“管理不到位”造成自己的损失,坚持向游泳馆索要赔偿。

  “存衣柜被撬,我们本身也是受害者,而且我们已经通过各种醒目的方式,对顾客进行提醒。”东湖游泳馆的领班郑女士称,游泳馆在出入口、衣柜内侧等多处,用文字提醒客人“贵重物品请寄存”。郑女士称,他们没有赔偿责任。

  工商提醒贵重物品应寄存

  索赔不成,昨天下午,小郭向丰泽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丰泽工商局工作人员前往东湖游泳馆调解。

  游泳馆认为自身并不存在过错,由于失窃财物尚不能确定,他们希望“水落石出”后再根据情况解决。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称,该事件中,游泳馆已尽到提醒的义务,小郭及其他几人的财务被盗已属刑事案件。经工商调解,游泳馆愿意先行垫付小郭500元损失费,被小郭拒绝。

  当天共有6个存衣柜被撬。事发后,游泳馆当即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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