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山东芦柞司法所探索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

时间:2014-10-29 15:32:2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亮亮
导读:山东省兰陵县芦柞司法所自正式接管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按照“消除压力,分类管理,帮困解难,灵活把握,挖掘潜力”的人性化管理方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针对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山东省兰陵县芦柞司法所自正式接管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按照“消除压力,分类管理,帮困解难,灵活把握,挖掘潜力”的人性化管理方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针对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消除压力,心理认同

  为了能使矫正对象能尽快适应矫正环境,从感情上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村居,宣传社区矫正的相关制度,且处处为矫正对象着想,以充满人性化的关怀温暖和感动矫正对象,消除他们的心理压力。

  分类管理,个案矫正

  认真分析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生活经历、家庭情况等,按照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确定管理重点,实行个案矫正、一人一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订矫正方案。

  帮困解难,安心改造

  在社区矫正对象群体中,很多人在生活、就业方面都遇到困难,司法所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归正的同时,还关心、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以解除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接受矫正。司法所还向辖区内的单位介绍矫正对象的情况,为他们创造就业机会,鼓励他们自食其力,让矫正对象用自己的诚实劳动来赢得社会的关爱、理解和尊重。

  挖掘潜力,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的宗旨是让矫正对象通过教育管理,认真改造,回归社会,服务社会。很多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以来,思想变化很大,不仅通过辛勤劳动自食其力,而且想以实际行动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司法所注意挖掘矫正对象的潜力,努力给他们创造机会,鼓励那些爱心善举,这样既可以提高矫正质量,体现矫正对象自我价值,增强社会责任感,又可以激励其他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通讯员 刘亮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