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消费与法

谨慎网售隐形眼镜 大多不具销售资格

时间:2012-10-19 14:23: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许文忠
导读: 随着电子商务的崛起,网上购物正越来越成为一种时尚,网上订购眼镜也因此正逐步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然而,有关人士提醒,因为眼镜的特殊性,特别是隐形眼镜,国家对隐形眼镜销售有明确规定,很多

       随着电子商务的崛起,网上购物正越来越成为一种时尚,网上订购眼镜也因此正逐步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然而,有关人士提醒,因为眼镜的特殊性,特别是隐形眼镜,国家对隐形眼镜销售有明确规定,很多购物网站并不具备网上销售资格,因此消费者在网上订购眼镜特别是隐形眼镜要注意识别,以免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 

  据了解,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的销售属于医疗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隐形眼镜只能由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销售,而各家药店、眼镜店如果要经营销售隐形眼镜,都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互联网销售隐形眼镜也不例外。为此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在互联网上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除必须首先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外,还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后,方可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打开互联网,你会发现有很多网站都在进行隐形眼镜的推广和销售,浏览这些网站记者发现基本上都是在没有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前提下在出售隐形眼镜,绝大多数网站内仍然能发现国家药监局明令禁止的“购物车”及“购物流程”等行为。

  据悉,早在2012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针对在互联网上出售隐形眼镜的网站进行清理整顿,但时隔半年时间,那些无证违法销售隐形眼镜的网站大多都又死灰复燃。

  网上购物的诱惑很少有人能够抵挡,手指跳动之间,心爱的服装、化妆品、书籍唱片、手机、电脑……几乎所有市面上能买到的商品,全都能简单快捷地送到家门口,而且比去商场超市购物还省钱。然而,在开心购物的同时,消费者更希望能购买到放心、安心的商品,记者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互联网上选购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时,能到正规的具备相关资质的网站进行购买,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许文忠)

 

责任编辑:xinbao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