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交通与法

无证驾驶危险多 侥幸心理要不得

时间:2021-03-01 17:37:1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乔刘霞
导读:2021年2月23日15时40分,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在城区执行巡逻、查缉布控开展正常勤务工作,一辆号牌为甘J5XXX9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时走时停、行迹可疑,民警见状立即示意停车,对其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徐某有意回避,称忘记随身携带证件,证件都放在家里,无法提供有效证件。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乔刘霞)2021年2月23日15时40分,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在城区执行巡逻、查缉布控开展正常勤务工作,一辆号牌为甘J5XXX9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时走时停、行迹可疑,民警见状立即示意停车,对其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徐某有意回避,称忘记随身携带证件,证件都放在家里,无法提供有效证件。

13.jpg

  执勤民警继续询问徐某是否有驾驶证时,徐某神情慌张,说话语无伦次;民警觉察到徐某有意正面回避问题,随后用警务终端进一步核查后确定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最终该驾驶员徐某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人员未经过专业的培训,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惊慌失措、酿成悲剧,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