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晋中市职教港校园观光车撞伤老师一事再度引发广大师生的关注。
1月22日早上7点左右,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教师祁某某骑电动车从职教港南门进入校园,突然,一辆从对面急驶而来的观光车猛然刹停并快速倒车,将正常行驶的祁老师连人带车撞翻并碾压到观光车底下,导致祁老师肩部腰部腿部多处受伤,电动车被碾压报废!
事发后,观光车司机非但没有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反而强词夺理,推卸责任,甚至辱骂伤者。后来,在学校同事和学生的帮助下,祁老师才被送往医院救治。
据悉,晋中市职教港于202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园内现有6所学校,在校师生约3万人。
校内观光车为晋中市瑞达公交有限公司投入运营,现有观光车10余辆。
据知情者透露,晋中职教港园内观光车车速过快,横冲直撞已成为一种常态,并多次发生撞伤学生和老师的事故。
根据有关规定,校园观光车为特种设备,需办理车辆(特种设备备案)、驾驶资质(N1证)、校内准入(通行证)及运营管理(年检)等手续。
一、车辆合规(特种设备备案)
核心材料:营业执照、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保险要求:必备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
二、驾驶人员资质
必须持N1类特种设备作业证(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并需经保卫处/后勤部门登记备案,签订安全承诺书。
三、校内准入与备案(保卫处/后勤)
长期使用:提交车辆与司机资质、保险、单位证明→审核→签安全承诺书→发校园通行证/电子通行码。
四、运营与日常管理
制度:建立车辆维保、安全巡检、应急预案,定期审订。
年检:按规定周期向特种设备监管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晋中市职教港内所有观光车司机竟然没有一个人拥有观光车驾驶资质。

校园交通关系到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晋中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于管理,积极整改,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教学环境。(公晓民)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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