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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在京举行 专家呼吁从 "政策招商" 转向 "法治养商"

时间:2026-09-16 19:28:35  来源:  作者:  阅读量:1
导读:9月12日,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 年第 3 期)在北京举行。

  9月12日,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 年第 3 期)在北京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人民法治网、中国经济新闻联播提供媒体支持,聚焦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多发法律问题。来自法学界、经济学界、律师界及媒体界的代表围绕招商引资协议定性、契约履约、风险防控等议题展开研讨,助力规范政府招商行为、保护民营企业投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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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银行最新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 103 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 "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 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 702 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的占比达 72.41%。企业满意度上升与纠纷增长并存,折射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法治化转型的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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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课题组组长胡继哗在致辞中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建设正从政策优惠导向转向制度规则引领,应结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深入剖析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的核心法律问题,寻求理论创新与实践突破的路径。

  大讲堂轮值主席朱崇坤聚焦地方平台公司招商中频发的 "明股实债" 模式。他指出,该模式名义上为股权投资,实际通过抽屉协议约定保本回购,实质属于变相借贷,极易催生地方隐性债务,存在合同效力瑕疵、国资程序不合规等多重隐患。他建议删除刚性回购兜底条款,回归风险共担的真实股权投资,规范国资评估与进场交易,守住国资安全和债务合规底线。

  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张荆指出,部分地方政府滥用行政优益权,随意调整项目条件、废止投资约定,侵害企业信赖利益,应明确行政优益权行使的法定边界并强化司法审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韩波表示,招商引资协议兼具行政法与民事合同双重属性,容易造成救济路径选择困难、裁判标准不统一,应明确协议识别规则和主管边界,完善类型化审理思路,防止以行政权力掩盖违约失信。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建议,政府严守法定权限、强化契约精神,企业强化投前尽职调查、完善违约与补偿条款,从源头减少政企纠纷。

  司法实践已对政府违约亮明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显示,某地方政府单方收回企业已受让土地并另行高价出让,被二审认定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赔偿企业直接损失及合同利益一千余万元。2025 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改判一起行政允诺补偿案,判决政府部门支付补偿款 800 余万元,明确政府不得以换届、机构调整等为由违约毁约。

  此外,与会专家还就政企刑事风险防范、风险补偿基金设立、存量 PPP 项目争议化解等提出建议,呼吁以制度约束政府履约义务、稳定市场投资预期。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黄凤荣主持活动并表示,区域经济竞争已从 "拼土地、拼税收、拼优惠" 全面升级为 "拼法治、拼信用、拼服务",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超越单纯的政策红利,成为决定资本流向、企业选址和人才聚集的关键变量。他强调,招商引资一端连着政府,一端连着企业,法治是双方最可靠的桥梁。政府需要以法治约束权力、稳定预期,企业需要以合规维护权益、防范风险,律师和媒体则可在全流程中发挥专业服务和监督作用。(作者:柳桂忠)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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