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法官联动特邀调解员调解 当庭兑付促履约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依托法官与特邀调解员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草场使用费纠纷,切实化解农牧民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
![]() | 劳务纠纷无小事 暖心调解化纷争 2026年6月23日,新疆和硕县乌什塔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热某与陈某就劳务费争议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双方矛盾得以妥善解决。 |
合伙经营闹掰,既伤感情还扯出一系列纠纷,法官却能“一揽子”解决,究竟怎么做到的?
婚姻不是一时冲动的选择,也不是儿戏,孕期、哺乳期等特殊阶段,不仅是夫妻感情磨合的关键期,更是法律划定的责任红线。如果女方处于孕期,男方提出离婚诉求,法院是否支持?
彩礼是我国延续千年的传统婚嫁习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彩礼金额水涨船高,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也逐年增多。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准予双方离婚的同时,对彩礼返还争议作出了公正裁判。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司法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劳动者自行离职,单位即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的,劳动者有权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驱车奔赴精伊高速服务区(南干渠)项目现场,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农民工工资得到兑付。
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乡村秩序,筑牢基层平安建设根基。近日,河北省鸡泽县康马昌村干部、治保主任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成功妥善调解一起村民耕地边界权属纠纷,成功化解邻里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升级。
![]() | 楼上漏水扰邻里 物业暖心调解化干戈 6月5日,山西省闻喜县天府苑小区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经由小区物业经理李东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成功化解邻里矛盾,让一场邻里争执圆满落幕。 |
线上购物、网游充值、直播打赏……当前,触网消费的场景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未成年人随意充值、误操作下单、被诱导消费引发的退款纠纷也不断增多。“谁受害谁举证”,导致一些家长陷入证明难、退款难、维权难的困境。
“家人突然被刑事拘留,我们不懂法律,也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到底严不严重,现在该怎么救他?”这是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几乎每天都会遇到的家属咨询。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法律风险,家属往往陷入恐慌与信息不对称的困境。在安徽,当亲人面临刑事追诉,选择一家专业、深耕且具备雄厚实力的律所,聘请一位严谨、负责的刑事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第一步。
在安徽法律服务市场,当事人寻找刑事律师时,常面临一个核心困惑:如何辨别一位刑事律师是否真正具备办理重大、复杂案件的能力?不少当事人反映,部分律师在接案时态度积极,进入程序后却仅完成“走流程”式辩护——按时会见、当庭发表意见,但缺乏对案件证据的实质性突破、对法律定性的深度争辩,这种“程序性辩护”与“实质性辩护”之间的差距往往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与结果。
“上班才20多天,工资到底该按多少算?”近日,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槐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劳动纠纷。
宅基地、通行、排水等邻里纠纷,看似琐碎,却极易长期僵持、反复发酵,影响群众生活和村居稳定。近日,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孙铁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十年的建房占地纠纷,妥善化解了两户村民之间的矛盾,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
你是否留意过市场上色泽金黄诱人的卤制品?光鲜亮丽的背后,可能暗藏着危害健康的食品安全隐患。
正值青春韶华,本应勤勉奋斗、逐光成长,可有人却因一时贪念、一念糊涂,亲手断送自己的大好前程,朝夕相处的室友,本该是同窗好友,却有人因觊觎他人财物,铤而走险,先后实施秘密盗窃、冒充诈骗行为,一行为触犯两项罪名,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商品房买卖事关群众重大财产权益与安居保障,依法订立的购房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实生活中,购房者因资金周转、贷款办理等问题逾期付房款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近日,新疆喀什中院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法官通过释法析理促成双方和解,将购房者一审被判的6.5万余元违约金调减至3.5万元,平衡了双方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互利共赢的效果。
婚姻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家事审判事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家庭秩序稳定。近日,新疆喀什中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上诉案件,依法纠治不当家庭行为、化解家事纠纷,全力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柔性司法护航家庭幸福、守护社会和谐。
合伙经营闹掰,既伤感情还扯出一系列纠纷,法官却能“一揽子”解决,究竟怎么做到的?
日常生活中,不少个人劳务往来仅凭口头约定,碍于情面不签订书面协议,对劳务报酬标准、工作时长、责任划分等事项疏于明确。一旦双方产生薪资结算、账物损坏赔偿等分歧,往往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由于缺乏书面凭证和完整证据留存,自身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
京ICP备09001449号-1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08263 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 切换到电脑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