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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全方位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时间:2015-11-12 09:23:3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董湘华
导读: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民生权益,中共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共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市长董卫民多次主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会,痛下决心、果断决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启动煤矿及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结合实际抓整顿。黄石市结合实际,通过限期整改、简化关闭程序,加强露天采石场、尾矿库关闭工作。经专题请示省安监局授权委托,设计库容大于10万立方米小于100万立方米,总坝高小于30米的五等尾矿库按简易程序进行闭库复垦。大冶市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目录》要求,对仍使用国家强制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的矿山企业,全部实行停产整顿。阳新县全县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并要求 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为露天采石场关闭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我们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对全市矿山实施“五边三化”整治工作(“五边”是指公路、铁路、江边、湖边、城镇边,“三化”是指绿化、洁化、美化),结合我市矿山实际情况,在《黄石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实施方案》中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凡属于非法生产的要坚决打击取缔。二是按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及矿业权设置方案,鼓励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对毗邻不宜新设矿业权的区域进行资源整合。三是对统一规划开采后影响大矿生产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四是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作出统一规划,特别是长江沿线、环大冶湖周边区域对建筑用石料矿以矿区、乡镇或合理销售半径为界进行整体兼并和重组,促进矿产资源向大企业、优势企业集中。五是严格控制新增矿山数量,提高准入门槛,新建露天矿山开采规模不得小于30万吨/年、 地下开采矿山不得小于3万吨/年。新办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原则上不得小于5年。地质勘查程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出让采矿权。整顿关闭期间,停止发放新的采矿权(探矿权转采矿权除外)。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的矿山,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成的一律予以关闭。根据《黄石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2015年年底前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小矿山36家,尾矿库23座,坚决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小矿山,尾矿库。实现全市矿山总量减少,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全面提升我市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的本质安全。目前,已关停的45家矿山和15座尾矿库已全部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已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准备在12月底前在我市主要媒体予以公告。

  加大筹资恢复治理。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办发99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克服资金短缺、安置人员多、稳定压力大等难题,决定关停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袁仓、东井和胡家湾3处矿井。目前,已落实6000万元资金关停了胡家湾煤矿,近期再次筹集6000万元资金,启动袁仓和东井两矿停产闭坑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大力实施治水、治气、治土工程,全面启动20多万亩工矿废弃地复垦。推进生态修复工程,集中实施“五边三化”,切实做到不添生态新账,多还生态老账。2009年10月起,黄石市启动黄荆山北麓开山塘口生态修复一期治理工程,工程区域内共有塘口15个,治理总面积65万平方米,总投资8630万元。39家责任单位参加开山塘口的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工程已投入治理资金5360万元,完成治理面积55万平方米,总体进度完成80%以上,多数塘口已完成90%以上任务并开始恢复植被。大力实施矿山生态复绿工程建设。对黄荆山15处开山塘口,因地制宜采取飘板、燕巢、上爬下挂等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举措,治理总面积60万平方米。铁山工矿废弃地环境整治工程,总治理面积1660亩,其中工程林地面积达840亩。阳新华新骨料厂2011-2013年采取植树种草、护坡拦渣复绿等措施。鸡笼山矿2013年投入150多万元,对已开采的矿区、生活区进行恢复治理,减少了水土流失,较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启动近百亿资金,修复治理辖区内327个开山塘口、5万多公顷石漠化荒地。

  今年底,将完成2万亩工矿废弃地的生态修复,并将大冶湖水面从60平方公里恢复到75平方公里。(黄石市安监局董湘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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