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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难”似乎成为许多到行政机关办理证照事务群众的共识,办证过程中遭遇“脸难看”,爱答不理甚至冷言冷语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有道是在其位谋其政,拿了纳税人的钱,不但不兢兢业业为民办事,反而利用手中权利刁难办事群众,不禁想问一句,“办证难”究竟难在了什么地方呢? 转变社会风气,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笔者认为要党员领导干部养成良好的私德关键还是一个“自”字,只有搞好自我约束,才能真正做到廉洁。自我约束提倡“慎独”精神。越是在无人监督时,越要小心谨慎,从严要求自己,不做任何有损党的利益的事情。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按理说屯的房产越多越好,但对于某些人来说却不是如此,部分官员在这个紧要关头低价抛房,正好露出了狐狸尾巴,给人家抓住把柄。这就相当于给了监察机关一个可乘之机,最后受伤的还是这些官员自己。 文物古建筑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也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其丰厚的文化底蕴、奇特的建筑构思令人叹为观止,但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其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等又为建筑安全带来巨大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私德是官德的营养,官德是私德的体现,官德与私德是一片树叶的两面,也是无法分开的两面,它们是统一体,相互传递能量,相互依存着。 遏制腐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已刻不容缓。防止“权变钱” 还需扎紧制度的篱笆。建立科学的防范机制和追惩机制,科学配置权力之余,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是当务之急。 各级党员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概括精辟、寓意深刻、发人深省,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是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启程、再出发,是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新的新命题。 近年来少数官员从“不拘小节”始,到“大节有亏”终,害党害国害己的教训发人深省。 “细节决定成败”,“小节”虽小,却不能等闲视之,它所折射的,可能恰恰是机关工作人员怎么看待这份工作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关乎能否真正落实执政为民。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93条明确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本文在探析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概念和法理基础、现实依据的基础上,解读新刑诉法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规定,并试图结合司法实践指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途径,以期充分发挥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效能,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程序正义。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划时代意义。本文以案例入手,回顾并梳理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对现行《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涉及到的程序启动、举证责任分配、法律效果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立足于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提出建议。 宴请是我们老百姓最为大众的情感表达方式,请的人越多,吃的越好,就越能体现主人家的身份和地位越高。但现在却不能“为所欲为”了,随着反腐行动的进一步深化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对于领导干部们的大操大办有了新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