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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希民: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时间:2023-09-28 14:25:42  来源:  作者:
导读:做好诉源治理工作,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担当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法院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坚持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做好诉源治理工作,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担当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法院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坚持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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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希民

多举措抓实诉源治理 形成多元解纷大格局

为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呼和浩特市法院倡导调解为先,大力推动司法资源的下沉融合,同时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多元解纷大格局,把更多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表示,呼和浩特市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张军院长在内蒙古调研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强管理、抓落实、提质效、争上游”的目标定位,以“抓前端、治未病”为着力点抓实诉源治理,实现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从“法院主抓、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治理”转变,特别是把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责做实做好,提升诉调对接的前端化解实效。

据了解,目前,全市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已经有141个调解组织,有393名调解员在开展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平均每个工作日有百余件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要实现司法为民,让群众真正满意,主要就是看法院有没有把矛盾实质性化解,把争议的问题真正解决。”赵希民表示,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这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导向。据赵希民介绍,比较典型的是家事类案件,虽然涉及财与物的分割,但是司法实践中也需要考虑亲情因素,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子,还需要考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考量怎么实现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在这类案件的不同环节,引入了家事调查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和抚养意向申报制度、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和心理测试疏导机制等系列制度,实践证明都能有效促进审执工作提质增效和问题的实际解决,帮助法院在每个环节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

大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助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当前,法院大力推进的审判工作现代化就是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开展的。赵希民表示,张军院长在内蒙古调研时指出,要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把能动司法贯穿审判工作始终。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认真领会“政治与法治相融”“办理与治理并重”“审判与管理齐抓”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刚才说的“抓前端、治未病”“如我在诉”都是理念的现代化,此外平衡好“公正与效率”,审判机制、体系和管理的现代化也都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的。具体到呼市法院,我们就特别注意在审执工作中总结经验,希望实现个案价值的类案化,今年1至8月发出司法建议82件。同时也要求各审执部门积极开展对下指导,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破产案件审理等领域都出台了全市法院的办案指引来统一裁判尺度,这些措施都给案件质效提升带来了助力。我们还不断强化大数据对司法工作的保障,在智慧法院建设上下大力气,依托科技公司优化案件评查等智能化办案系统,也都能帮助审执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 做好审执司法工作

赵希民强调,人民法院做好审执司法工作必须要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履行司法责任到位,同时也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审理案件时要树立“如我在诉”的共情意识,强化“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深化“有信必复”,积极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把能动司法理念贯彻到审执工作全过程。特别是在办理行政、破产、执行这类案件时,府院联动形成社会合力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一系列联动机制,从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注销、破产企业信息公示,到不动产财产变更登记等信息共享,再到涉及人社部门的职工安置、社保缴纳等问题,都有相应的实施方案。从去年起,就一直以“云上会客厅”形式即时在线征求党委、政府各部门、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目前已经收获各类意见建议百余条。

谈到呼和浩特市法院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赵希民表示,对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现在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审判执行质效整体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审判管理作用也需要进一步强化;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存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需要更上一层楼;案件边清边积的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提质增效必须常抓不懈。此外,司法作风问题还需要严抓严管,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主动接受外界监督。下一步,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要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与审执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司法审判的全过程,着力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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