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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未到遭转租 法院判赔

时间:2026-03-03 09:15:17  来源:法治瞭望  作者:朱佳
导读:一纸租约尚未到期,土地却被“一女二嫁”另行出租。近日,新疆泽普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牵动三方核心权益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随着法槌落下,这场因出租方违约引发的权属之争尘埃落定。

  法治瞭望(通讯员 朱佳)一纸租约尚未到期,土地却被“一女二嫁”另行出租。近日,新疆泽普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牵动三方核心权益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随着法槌落下,这场因出租方违约引发的权属之争尘埃落定。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双方经协商签订一份《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被告张某将案涉10亩土地出租给原告李某,租赁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单价400元/亩/年,另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原告于2024年10月收割完玉米后,被告通过电话、口头方式询问原告是否继续承租案涉土地,原告未作出明确答复。2024年11月1日,被告与案外人钱某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将案涉10亩土地出租给钱某,租赁期限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单价500元/亩/年,租金已收取。原告在知道此情况后,以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退还2个月的租金800元。

  法官说法

  遵守合同约定是诚信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核心体现,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的基石。诚信原则要求合同各方秉持诚实善意,恪守承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隐瞒真实情况、不规避法定义务、不滥用权利损害对方合法权益。无论是合同订立时的如实相告、履行过程中的协作配合,还是违约后的合理补救,均应遵循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以实际行动践行契约精神,筑牢民事主体之间的信任纽带,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温馨提示

  土地承租有约定,契约精神记心上!签订租赁合同务必恪守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尊重各方合法权益。若遇类似违约情况,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调解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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