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协调化解一起标的额500余万元的涉企执行案件,以柔性执行助力企业重回正常经营轨道。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经营周转困难,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经法院判决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房地产公司对公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被查封,导致企业无法正常收付资金、经营活动严重受阻。为避免简单强制执行加剧企业困境,承办法官坚持“放水养鱼”思路,主动牵头搭建协商平台,多次组织企业与银行进行沟通调解。
执行法官一方面向企业释明法律责任,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制定可行还款方案;另一方面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客观说明企业当前困境与发展前景,争取银行理解支持。经过多轮耐心协调,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银行同意解除对企业对公账户的冻结,启用监管账户规范资金管理,并解除对部分房产的查封,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企业则按照约定分期履行500余万元债务,切实保障金融债权实现。
此次执行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聚焦企业急难愁盼,灵活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措施,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发展,持续营造良法善治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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