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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

时间:2026-04-24 09:17:22  来源:法治瞭望  作者:
导读: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全面筑牢青少年安全防护屏障,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法治观念与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规则意识与法治信仰,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喀什地区职业技术学院,聚焦校园安全、青少年身心健康两大核心主题,为全院师生带来一堂主题鲜明、内容详实的“防止校园欺凌与预防性侵害”专题法治宣讲课。

  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全面筑牢青少年安全防护屏障,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法治观念与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规则意识与法治信仰,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喀什地区职业技术学院,聚焦校园安全、青少年身心健康两大核心主题,为全院师生带来一堂主题鲜明、内容详实的“防止校园欺凌与预防性侵害”专题法治宣讲课。

  本次专题法治课立足青少年成长实际,精选司法实践中的典型真实案例,以现行权威法律条文为根本遵循,结合案件详实细节与发人深省的惨痛教训,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旨在帮助同学们清晰辨识行为风险、明确法律行为边界、严守法治底线、掌握实用自我保护技能,以法治力量护航每一位青少年在阳光下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以案释法:厘清行为边界,严守法律红线

  宣讲现场,主讲法官结合多年刑事、民事审判实践经验,将晦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直观生动、贴近校园生活的警示教材。针对校园欺凌这一高发问题,系统拆解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大常见表现形式,精准区分日常同学间善意玩笑与违法欺凌行为的法律界限,让同学们能够快速、准确辨别各类欺凌行为。

  同时,主讲法官深度剖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青少年典型案例,明确指出校园欺凌绝非“年少无知”“一时冲动”的免责理由,详细阐释欺凌实施者需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后果,以及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的刑事法律责任,为全体学生划出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敲响法治警钟。

  实战赋能:传授防护技能,学会自我保护

  此次法治宣讲打破传统单向说教的授课模式,更加注重实用安全防护技能的科普与实操指导。主讲法官着重叮嘱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与不法侵害,切勿沉默隐忍、独自承受,要坚定树立维权意识,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如实反映情况,遭遇紧急危险情形时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学会留存现场证据、聊天记录等关键材料。

  现场重点教授“拒绝、逃离、报告”三步实用自我保护法,始终贯穿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引导学生在遭遇侵害后摒弃恐惧心理,第一时间寻求多方帮助,用合法、正确的方式守护自身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此次法治进校园宣讲,不仅为青少年普及了法律知识、传授了防护技能,更进一步压实了学校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强化学生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指导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及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推动法治教育深度融入校园日常管理全过程。同时,积极引导家长主动关注孩子身心变化、情绪波动,搭建畅通的亲子沟通桥梁,及时发现并干预孩子异常行为,全力构建“司法+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防护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全方位坚实防线。

  喀什中院将持续深耕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不断提升宣讲质效,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普法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优势,以坚实有力的司法守护为青春保驾护航,让法治信仰的种子深深扎根校园沃土,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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