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律师系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办理境外回流诈骗案件、涉黄涉赌类刑事案件以及各类轻罪辩护。李律师办案细腻、沟通耐心,尤其擅长处理当事人情绪疏导与法律辩护的结合,在协助组织卖淫、学历提升诈骗等多起案件中取得了终止侦查、不起诉等出色辩护成果。本文精选李珍律师近年办理的代表性案例,展现其专业辩护能力与人文关怀并重的办案风格。

一、境外回流诈骗案件辩护
案例1:柬埔寨辗转三园区诈骗案——取保候审
案由:诈骗罪
案情:当事人被骗至柬埔寨,先后辗转三个诈骗园区,期间遭受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虐待,后经家人支付巨额赎金才得以解救回国。回国后因涉嫌诈骗罪被长宁警方刑事拘留。
辩护亮点:李珍律师接案后,首先深入了解当事人在柬埔寨的完整经历,重点还原其被诱骗出境、被迫参与、遭受虐待、设法逃离的全过程。李律师收集了当事人与家人的求救聊天记录、赎金转账凭证、回国后的就医记录等证据,论证当事人本质上是"被害人"而非"犯罪人"。李律师提出,当事人在诈骗园区内是被胁迫参与相关工作,主观上没有诈骗的犯罪故意,其行为符合胁从犯的特征,甚至可能不构成犯罪。同时,当事人回国后主动配合调查,态度良好,没有逃避侦查的行为。
结果:成功取保候审。
案例2:柬埔寨回流诈骗案——取保候审
案由:诈骗罪
案情:当事人从柬埔寨诈骗园区回流回国,涉嫌诈骗罪被浦东警方刑拘。
辩护亮点:李珍律师针对境外回流案件的特点,重点从三个方面展开辩护:一是主观明知程度——当事人最初是以正常工作名义被招聘,到境外后才发现实情,主观恶性较小;二是地位作用——当事人在园区内仅从事最底层的辅助性工作,不参与核心诈骗环节,也没有提成收入;三是人身危险性——当事人已经脱离犯罪环境回国,有固定住所和家人担保,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李律师同时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和社区表现材料。
结果:成功取保候审。
案例3:语聊平台IOS开发诈骗案——取保候审
案由:诈骗罪
案情:当事人系IOS开发工程师,受聘开发某语聊平台APP,后该平台被认定用于交友诈骗,当事人作为技术人员涉嫌诈骗罪被浦东警方刑拘。
辩护亮点:李珍律师准确把握技术人员涉诈骗案件的辩护要点。李律师提出,当事人作为外包开发人员,仅负责APP的技术功能实现,对平台的运营模式、用户群体、是否用于诈骗等缺乏认知。技术开发本身是中性行为,不能因为产品被用于犯罪就追究开发者的刑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开发者明知他人用于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李律师重点论证当事人主观上缺乏诈骗的共同故意,其工作内容不涉及诈骗话术、用户诱导等核心环节。
结果:成功取保候审。
案例4:学历提升诈骗案——存疑不起诉
案由:诈骗罪
案情:当事人参与某学历提升机构的招生工作,该机构被指控以"包过"、"保录"等名义骗取学员学费,涉嫌诈骗罪。
辩护亮点: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取得了存疑不起诉的理想结果。李珍律师的辩护策略是从证据和定性两个层面同时发力。证据层面,仔细审查控方证据链,发现指控当事人参与诈骗的证据存在多处疑点——当事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对诈骗模式的知情程度、涉案金额对应关系等都缺乏充分证据支撑;定性层面,提出学历提升行业本身存在大量夸大宣传的灰色地带,"包过"等宣传用语更多是营销话术,与刑法意义上的诈骗存在区别。李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强调"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诉讼原则。
结果: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二、偷越国境犯罪辩护
案例5:柬埔寨酒吧工作偷越国境案——取保候审
案由:偷越国(边)境罪
案情:当事人在柬埔寨金泽园区附近的酒吧工作,未通过正规渠道出入境,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浦东警方刑拘。
辩护亮点:李珍律师从多个角度提出罪轻辩护意见。首先,当事人出境目的是从事正常的酒吧服务工作,并非为了实施诈骗等严重犯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较小;其次,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再次,当事人已经回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悔罪态度好。李律师还指出,偷越国境罪的处罚应当与当事人在境外是否从事其他犯罪活动区别对待,对于仅从事普通工作的人员,应当从轻处理。
结果:成功取保候审。
三、开设赌场与赌博类犯罪辩护
案例6:网络赌球案——取保候审
案由:开设赌场罪
案情:当事人参与网络赌球相关活动,涉案流水约30万元,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奉贤警方刑拘。
辩护亮点:李珍律师首先区分"开设赌场"与"参与赌博"的法律界限,分析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角色——是组织者、代理者还是参与者。李律师提出,当事人仅为参与人员,并非赌场的开设者或经营者,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主体特征。即使认定构成犯罪,其涉案流水30万元也属于情节较轻,且当事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同时,李律师积极推动退缴违法所得工作,为争取从轻处理创造条件。
结果:成功取保候审。

四、涉黄类犯罪辩护
案例7:协助组织卖淫案——终止侦查、无罪释放
案由:协助组织卖淫罪
案情:当事人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上海的警方刑事拘留,后经查证不构成犯罪。
辩护亮点:本案取得了终止侦查、无罪释放的最佳结果,是李珍律师无罪辩护的代表性案例。李律师介入后,通过多次会见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工作内容和场所情况,发现当事人的工作与组织卖淫活动没有直接关联。李律师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第一,主观上不知道场所内存在卖淫活动,其认知中的工作是正规服务;第二,客观上没有实施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其工作内容不涉及接送、招募、管理卖淫人员等典型的协助行为;第三,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有协助组织卖淫的故意和行为。经过持续沟通和辩护,侦查机关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
结果:侦查机关终止侦查,当事人无罪释放。
五、毒品犯罪辩护
案例8:代购摇头丸贩卖毒品案——取保候审
案由:贩卖毒品罪
案情:当事人帮朋友代购几粒摇头丸,因上游贩毒人员落网被牵连案发,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上海的警方刑拘。
辩护亮点:毒品犯罪历来是打击重点,取保候审难度较大。李珍律师仔细分析本案情节,寻找辩护突破口:一是数量极少——仅几粒摇头丸,数量显著轻微;二是主观恶性小——当事人并非专职贩毒人员,只是帮朋友代购,没有牟利或牟利极少;三是被动牵连——本案系因上游人员落网被牵连,当事人本身不是侦查重点;四是认罪态度好——到案后如实供述,配合调查。李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当事人有稳定工作和家庭,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结果:成功取保候审。
以上八个案例涵盖了李珍律师办理的主要案件类型。从境外回流诈骗到涉黄涉赌,从轻罪辩护到无罪释放,李珍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赢得信任、以细致保障权益"的办案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全力以赴。特别是在协助组织卖淫案中取得的无罪释放结果、在学历提升诈骗案中取得的存疑不起诉结果,充分体现了李珍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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