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弘扬红色沂蒙精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山东省兰陵县鲁城司法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牵头作用,联合鲁城镇综治中心、信访办,于5月15日在鲁城镇中心街组织开展了鲁城镇“沂蒙精神+普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在人流密集的鲁城镇中心街,采用“定点+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宣传覆盖面最大化。工作人员分组进入沿街商铺、超市、银行等,向经营者和顾客发放宣传材料,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内容,讲解买卖合同签订、产品质量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引导商户依法诚信经营。同时对赶集群众、接送学生的家长、过往行人等,主动上前发放宣传单页和读物,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要介绍民法典的意义及重点条款。针对群众现场提出的土地边界纠纷、土地流转程序、老人赡养义务等问题,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提供法律建议。
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鲁城司法所将以“沂蒙精神+普法”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为法治鲁城、平安鲁城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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