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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生儿入户不再与计生证明等挂钩

时间:2015-08-11 11:31:32  来源:网易  作者:
导读:新生儿入户不再与计生证明等挂钩,但社会抚养费仍需缴纳,也就是说广东超生的孩子,可以先上户,再交“罚款”。这笔“罚款”的金额往往巨大,多达数十万元。

  社会抚养费的缴纳金额,大多是在1万到20万之间,但其间差距非常大,甚至同一个市里就有天壤之别。比如广州市海珠区的马某某,今年3月被强制执行了社会抚养费,总金额为42236元。同在广州市海珠区的肖某某与陈某某夫妇,今年2月被法院强制执行了社会抚养费,总金额高达285190元。同市同区,两者相差了24万余元。

  同在一个省,“罚款”也差别非常大,以韶关市新丰县的张某某与邓某某夫妇为例,今年5月被法院强制执行了社会抚养费,总共金额尚不足1万元。

  超生了,究竟要交多少社会抚养费?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金额的设定主要取决于两大指标,包括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个人实际收入。拿城镇居民举例,如超生一个子女,要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称:“3到6倍”的规定导致各地自由裁量权较大,各地具体执行中,可能会存在一些“操作”的空间。“可能有的区域统一按一定倍数征收,但有的地方,跟计生部门关系好点,就可以少交点。这么多年执行中存在着不完全公正的情况。”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黄埔区文冲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主任陆翠芬也认为,3到6倍弹性太大,易成为计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难以把控。

  董玉整也透露,目前国家及广东省层面均在根据新情况,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进一步规范化。

  争议多

  超生家庭一孩可享受分红

  配股以及分红纠纷 7个

  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异议 4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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