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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添新绿,法治护航助生态。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干警生态保护意识,3月12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前往义务植树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辖区增添绿色生机,传递生态保护法治力量。 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基本原则,将司法保护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积极倾听未成年人声音、精准了解未成年人真实诉求,以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措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晴朗天空。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工作理念,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春风送暖,万物复苏,在第48个植树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厚植生态保护意识,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西克尔库勒镇巴扎北面顺德路开展“3·12”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伽师生态环境增添新绿,书写司法护航生态的生动答卷。 为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资深干警“传帮带”作用,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成才,3月10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师带徒”拜师仪式,以仪式感凝聚责任感,以传承力激发战斗力。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平台,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标的3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明确了债务人与担保人的还款义务,有效维护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借贷行为提供了司法保障。 为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切实落实党员“双报到”工作要求,3月4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警走进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彰显司法担当。 春风送暖,法润民心。3月2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立足后盾单位职责使命,紧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特点,组织资深法官一行深入帮扶村——铁热木镇5村,开展了一场集法治宣讲、法律咨询与现场调解为一体的“零距离”司法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为积极回应群众安居关切、统一物业纠纷裁判尺度、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与基层治理提质增效,2月2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为“法治赋能物业治理 司法守护首府宜居家园”。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宏波,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臻,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单慧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金融借贷市场日益活跃的今天,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目标。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公正判决彰显法律权威,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