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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时,依法对一名年过六旬、却长期以“年老体弱”为“资本”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阿某,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用强有力的执行行动向社会宣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龄绝非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 “本想早日住进新房,没想到装修公司拿钱后活没干完就‘跑路’了!”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为业主单某挽回经济损失,既化解了矛盾,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谢谢法官,有了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我终于能安心生活了。”近日,在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萨罕法庭,申请人热女士(化名)从法官手中接过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时,眼中满是感激。这纸裁定,不仅阻断了持续已久的骚扰与威胁,更彰显了司法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为受害人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民营企业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以柔性司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写诉状不知格式?填材料总怕漏信息?别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又添“新帮手”——示范文本辅助生成一体机正式投入使用,让您轻松搞定各类诉讼文书,打官司更省心、更高效!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推进民生案件执行,依法促使被执行人李某履行支付义务,为申请人阿某追回拖欠已久的8千元劳务报酬,以司法力度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这不仅有效的维护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缓解了其资金周转压力,也为其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联合喀什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干警在喀什市万达商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春回大地添新绿,法治护航助生态。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干警生态保护意识,3月12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前往义务植树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辖区增添绿色生机,传递生态保护法治力量。 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基本原则,将司法保护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积极倾听未成年人声音、精准了解未成年人真实诉求,以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措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晴朗天空。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工作理念,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