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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柳绿花纷絮,凭吊英烈正当时。4月1日,新疆塔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争当法院铁军”主题党日活动,以此缅怀英勇牺牲的时代楷模--拉齐尼·巴依卡同志,感恩他不怕牺牲,以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学习他无私奉献、奋力托举的高尚品格。 为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协同整合社会解纷资源、凝聚诉源治理合力,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利用“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首次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成功委托指派至调解机构——昌吉市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 近日,在新疆和硕县法院的监督下,中粮屯河和硕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顺利组织资产买受人完成破产财产处置环节的最后一步——资产交接。至此,中粮屯河和硕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案完成了至关重要一步,待破产资产变现分配完毕后,该企业将正式退出市场经济舞台,为和硕县市场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重组、出清效率做出最后的贡献! 新疆木垒县法院驻白杨河村“访惠聚”工作队心系辖区老年人,经常开展关心、慰问活动,为他们宣讲政策,带去温暖。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司法确认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2019年以来,新疆木垒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部署,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多角度运用司法确认程序,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深化诉源治理,总结出一套较为成熟的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取得良好成效。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申请人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法律文书就成为了“法律白条”。近日,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两个案件涉案标的达170万,经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一案件当场执结,一案件达成和解。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法院一次性解决了这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扬拥军、爱军光荣传统,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感情,提高驻地官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3月24日下午,新疆焉耆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自国深入到焉耆县武装部,开展送法进军营法律宣讲活动,为官兵们送上一堂精彩的法治文化“大餐”。 为切实做好法院内部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干警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组成工作组,对法院及人民法庭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深入检查,确保单位内部和人民法庭安全。 近日,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赞扬。 为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近日,新疆和硕县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下,前往各自所包联的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及对全县各乡镇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解业务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