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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直笔敢书时事谬,孤忠自守岁寒情

时间:2026-10-19 12:52:27  来源:《法制与新闻》杂志  作者:何能高  阅读量:1
导读:他是苏轼学生,却与苏轼一并称雄文坛;他是江西诗派的开山祖师,提出“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等诗学理论;他的书法,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他任职太和县令,坚持平易为治;他受任起居舍人,面对个别地方衙门“用铁龙爪治河”的荒唐做法,直书“有同儿戏”。在被审问流放后,又被以“幸灾谤国”的罪名再次定罪流放偏远之地,但他始终保持内心的淡定与从容;在北宋新旧党争风波中,坚守自己的风骨、忠实自己的职责,在人生的各个时期为民执政、公正司法,用坚定的脚步和切实的行动大写人生史诗。他就是北宋诗人黄庭坚。

他对百姓疾苦的关切,贯穿其一生的为官生涯

他是苏轼学生,却与苏轼一并称雄文坛;他是江西诗派的开山祖师,提出“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等诗学理论;他的书法,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他任职太和县令,坚持平易为治;他受任起居舍人,面对个别地方衙门“用铁龙爪治河”的荒唐做法,直书“有同儿戏”。在被审问流放后,又被以“幸灾谤国”的罪名再次定罪流放偏远之地,但他始终保持内心的淡定与从容;在北宋新旧党争风波中,坚守自己的风骨、忠实自己的职责,在人生的各个时期为民执政、公正司法,用坚定的脚步和切实的行动大写人生史诗。他就是北宋诗人黄庭坚。

黄庭坚的书法作品。图/赋有

乡村少年:聪明早慧却突遭变故

宋仁宗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六月,黄庭坚生于北宋江南西道洪州分宁县(今江西省修水县)双井村。《宋史》记载,少年时代的黄庭坚“幼警悟,读书数过辄诵”。其舅李常取书架上的群书考问他,他无不通晓。

6岁时,他作诗:“骑牛远远过前村,吹笛风斜隔岸闻,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

7岁时,他为参加科考者赋诗:“万里云程着祖鞭,送君归去玉阶前,若问旧时黄庭坚,谪在人间今八年。”

但天有不测风云,13岁那年,其父病逝,他只好被寄养在舅舅李常家。李常藏书丰富,黄庭坚得以遍览群书,眼界大开。

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21岁的黄庭坚乡试第一,次年到汴京参加科考,登进士第,调汝州叶县尉,从此步入仕途。

黄庭坚的塑像。(图/网络)

初仕叶县:爱民宽民却离任地方

北宋汝州叶县(今河南省叶县)是黄庭坚仕途的第一站。县尉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县令执法、司法,是北宋最基层的执法官、司法官。黄庭坚一到叶县,便写下自己的职业志向:“白鹤去寻王子晋,真龙得慕沈诸梁。千年往事如飞鸟,一日倾愁对夕阳。遗老能名唐郡邑,断碑犹是晋文章。浮云不作苞桑计,只有荒山意绪长。”诗中的王子晋是东周叔向、师旷极其折服的东周贤明王子,其追慕舜禹等先贤,心忧天下,乐于奉献,使百姓各得其所;沈诸梁则是叶县史上首任县令,其率百姓修筑东、西二陂,灌溉农田数十万亩,利国利民。黄庭坚初入仕途,即以王、沈为榜样,在叶县大兴水利、宽待百姓,获得叶县父老感恩。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即将推行变法。此时,河北发生地震,震后又逢大涝,难民纷纷涌入叶县。24岁的县尉黄庭坚主持赈灾事宜,他在救灾中沉痛写下《流民叹》:“朔方频年无好雨,五种不入虚春秋。迩来后土中夜震,有似巨鳌复戴三山游。倾墙摧栋压老弱,冤声未定随洪流……河北不知虚几州……问舍无所耕无牛……庙堂已用伊吕徒,何时眼前见安堵。疏远之谋未易陈,市上三言或成虎。”

诗中字字血泪,痛切之情跃然纸上。他对百姓疾苦的关切,贯穿其一生的为官生涯。叶县任上,他在县衙立下《戒石铭》,亲笔书写“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其笔力刚劲,直指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这十六字,是他为官操守的写照,也是后来屡遭贬谪却始终“淡然自泊”的精神支柱。

四年后,他参加四京学官的考试。被任命为北京国子监教授;任满后,留守文彦博看重其才,留他再次任教。

苏门唱和:敬重苏轼却和而不同

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因王安石主动辞相,宋神宗赵顼从幕后走到前台,亲自主持变法。他在王安石变法的基础上,统一了全国官员的薪金,还加强了对官吏的管理和任命。

同年,任大名府国子监教授的黄庭坚与苏轼首次通信。苏轼读到其诗文后,惊叹:“超轶绝尘,独立万物之表,世久无此作。”这份激赏,不仅是前辈对后学的提携,更是两个伟大灵魂的彼此发现。

次年,42岁的苏轼调任湖州知州后,作《湖州谢上表》,指出:“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后因此被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上奏指控“愚弄朝廷,妄自尊大”。“乌台诗案”爆发,苏轼被逮捕入狱。黄庭坚虽未与苏轼谋面,但御史很快发现苏、黄等人唱和之作,黄庭坚因此被认定为“受苏轼谤讪诗不缴”。他本可以选择划清界限以求自保,但面对同僚的劝告,他引用白居易的“时人所重,仆之所轻”表明心志:众人看重的趋利避害,正为其所轻。面对调查,他承认与苏轼在诗文上相互唱和,也为苏轼诗文积极辩白。御史控告苏轼犯下诽谤皇帝等四条死罪,欲置苏轼死地而后快。苏轼以为在劫难逃,差点自杀。幸亏退休的王安石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曹太后等人也为苏轼说话,苏轼才得以免死流放,黄庭坚也因此受到罚铜的处罚。

从此,黄庭坚的人生与苏轼紧密相连。他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并称“苏门四学士”,敬重苏轼,却待他亦师亦友。在诗学上,苏轼如天马行空,黄庭坚则如琢玉成器;一个以“意”驭“法”,一个以“法”求“意”。面对时事,他与苏轼也大为不同:苏轼“不吐不快”,其性格如他自己所言“与人无亲疏,辄输写腑脏,有所不尽,如茹物不下,必吐出乃已”;而黄庭坚则内敛、克制,以温和的方式表达内心的坚守。苏轼因直言一生颠沛,黄庭坚则因“直辞”被贬,结局相似,原因却大有区别:前者是“不得不言”,后者是“不得不答”。两人命运的相似与性格的差异,构成了北宋士大夫精神图谱上两道不同的风景。

在书法上,他们也相互砥砺,相互促进。据宋代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三记载,苏轼说:“鲁直(黄庭坚字)近字虽清劲,而笔势有时太瘦,几如树梢挂蛇。”黄庭坚笑着说:“公之字固不敢轻论,然间觉褊浅,亦甚似石压蛤蟆。”二公大笑,都认为对方的评论,深切自己书法之病。但苏轼在《跋鲁直为王晋卿小书尔雅》中的评价则为:“鲁直以平等观作欹侧(倾斜)字,以真实相出游戏法,以磊落人书细碎事,可谓‘三反’(三个矛盾对立统一)。”

在文人相轻的年代,他们在患难之时的和而不同,相互促进,令人感动。

贬官降职:平易为治却反遭打压

乌台诗案后,黄庭坚转任吉州太和县知县,从中央到地方,是其职业生涯的一个重要转折。而此时,宋神宗又大力推行盐税新政,希望在王安石变法的基础上,增强国家财税,富国强兵。

据《宋史》记载,面对朝廷的诏令,黄庭坚的诸多上级趋之若鹜,“争占多数”以求政绩,但黄庭坚却坚持太和实际,不唯上,不唯官,仅唯实,没有脱离实际盲目追求政绩;他治理太和始终坚持“以平易为治”。对此,上级官员对其极为不满,“而民安之”。这种“不以民为梯”的操守,使他在地方官任上赢得了百姓的拥戴,却受到了上级的打压。

因此,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夏秋间,39岁的黄庭坚被从太和县知县降为德平镇(今山东省临邑县德平镇)镇监。当时德州通判赵挺之是位积极的变法派,他和酒税提举杨景芬等人打算在德平镇推行朝廷诏令的“市易法”,其主旨是通过官府管理市场贸易以增加政府税收。此举虽可打击大商人,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中小商户和百姓利益。作为一镇之监的黄庭坚,认为德平镇小民穷,不宜实行市易法。他与赵挺之、杨景芬等上级公开对抗,以致赵挺之等人的计划落空,百姓得以安定。据《宋史·赵挺之传》记载:“初,挺之在德州,希意行市易法。黄庭坚监德安镇,谓镇小民贫,不堪诛求。”《德平县志》亦对此作了翔实记录:“酒税提举杨景芬欲于本镇行市易法,庭坚谓:‘镇小民贫,不堪诛求,若行市易,必至星散。’文移往来,士人传以为笑,景芬意沮乃止。”黄庭坚保护了德平商贸市民的利益,维护了德平商贸的稳定经营,但也由此进一步得罪了上级官员。

回归中枢:否极泰来却秉笔直书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38岁的宋神宗病逝。年仅8岁的宋哲宗继位,其祖母高滔滔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等人,全面废除新法。黄庭坚否极泰来,被从德平镇召回朝廷任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他参加了《神宗实录》的起草、编校工作。后升为起居舍人,成为负责记录皇帝言行的近侍史官。苏轼也被从流放地迁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等官职。苏、黄等文人频繁雅集、诗文唱和,成为一时文化盛事。然而,“实录”检讨官之职,却为黄庭坚的后半生埋下了祸根。

也正是这年,40岁的黄庭坚得子,他对儿子寄予厚望,亲自教儿子读书练字。黄庭坚对母亲也极为孝顺。据《宋史》记载,苏轼担任侍从官时,举荐黄庭坚代替自己职位。苏轼在举荐的奏文中写道:“黄庭坚有宏伟奇特的文章,冠绝当世;有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的品行,可以比得上古人。”

同年,黄庭坚想起了同乡好友黄几复贬谪在广东四会,不由得心生思念,写下了传颂千年的经典《寄黄几复》:“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想得读书头已白,隔溪猿哭瘴溪藤。”

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九月初一,司马光病逝。黄庭坚沉痛地写下挽诗:“毁誉盖棺了,于今名实尊。哀荣有王命,终始酌民言。蝉冕三公府,深衣独乐园。公心两无累,忧国爱元元。”他称赞司马光内心不为私利所累,也不为生死所累,忧虑的只是国家和黎民百姓。这又何尝不是他自己的内心追求与写照呢?

他在公元1094年8月,作《黄子家训书》给9岁的儿子黄相,内有“四无齐家”:无你我之辩,无多寡之嫌,无以小财为争,无以小事为仇。“四无修身”:无思贪之欲,无横费之财,无以猜忌为心,无以有无为怀。八无为敦睦之本,黄氏敦睦继无穷。

他还留下一篇《家戒》,总结一些家族兴衰的原因,告诫子孙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和睦相处,齐心协力维护好家族的传承发展。

实录之祸:龙爪治河竟直书儿戏

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17岁的宋哲宗亲政,重新强推变法,新党卷土重来。章惇、蔡卞等人被重用。王安石虽然极力称赞“鲁直清才,非奔走俗吏”,但作为变法力推者的章惇、蔡卞却容不下黄庭坚。他们翻检《神宗实录》,从中摘出1000多条“诬谤”宋神宗之语,并说这些“诬告诽谤之语”没有事实根据,拉开了清算旧党的司法大狱。不久,经院吏考察审阅,大多有事实根据,但仍有32件事有待查证。因黄庭坚在《神宗实录》中写有“用铁龙爪治河,有同儿戏”一语,首先受到审讯。面对审讯,他从容对答道:“我当时在北都做官,曾亲眼看到这件事,当时的确如同儿戏。”审讯官继续往下盘查追问,他都据实直言回答,毫不隐讳,闻者无不称赞他胆气豪壮。

这就是黄庭坚在新旧党争风暴中交出的答卷。最终,他被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到达贬所后,他写下《谢黔州安置表》,向皇帝报告自己行踪:“四月二十三日到达黔州……有司讨论本人的刑狱,给本人定罪,本希望处以最重的死刑。但明主推究本人动机,认为并非出于恶意,最终保全了本人性命……本人身处万里之外的远方,孤身一人,只能对着自己的影子相互慰问;家中兄弟们正濒临饥寒交迫的困境,儿女们是生是死,也全都不得而知……此处穷乡多生怪事,常年苦雾弥漫,天气阴沉。我只能与木石为亲,几乎像《庄子》所说的柳树长在我的肘边,病痛或死亡随时可能降临;但日月在上,我就像向日葵一样,怎敢忘记向着太阳倾心。”

贬谪岁月:发配黔州却澹然自守

从49岁到60岁,是黄庭坚人生的最后阶段,也是最见其人格光辉的阶段。他先后贬黔州、戎州。

据《宋史》记载,在发配黔州期间,攻击他的人还说他去的是好地方,诬他枉法。此时,他的外兄张向提举夔州路常平,按制须回避,朝廷遂将其“移戎州安置”。戎州(今四川省宜宾市)更为偏远,“寓舍在城南屠儿村侧,蓬翟柱宇,鼪鼯同径”,但他依旧“泊然,不以迁谪介意”,讲学不倦,“凡经指授,下笔皆可观”。以致四川的士子都仰慕他,乐意和他亲近。凡经他指点的文章都有可观之处。宋哲宗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八月十七日,他与诸生步自永安城楼同游,写下《念奴娇·断虹霁雨》:“桂影扶疏,谁便道,今夕清辉不足?万里青天,姮娥何处……年少从我追游,晚凉幽径,绕张园森木。共倒金荷家万里,难得尊前相属。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笛。孙郎微笑,坐来声喷霜竹。”

公元1100年,年仅22岁的宋哲宗病故,宋徽宗即位,宣布大赦天下。黄庭坚被赦,他在东归途中路过岳阳,写下《雨中登岳阳楼望君山二首》:“投荒万死鬓毛斑,生入瞿塘滟滪关。未到江南先一笑,岳阳楼上对君山。”

“投荒万死”四字,道尽十余年贬谪之艰;而“先一笑”三字,又将万般苦难轻描淡写。

据黄庭坚上奏的《戎州辞免恩命奏状》记载,同年十月,朝廷恢复其奉议郎、签书定国军节度判官厅公事等职。十二月,他从戎州的贬谪居所动身出发,三月抵达峡地,又接到朝廷任其朝奉郎官职,暂代舒州事务。四月,他抵达荆南,接到受任吏部员外郎的任命,命其乘驿马启程赶赴京城。他以患病为由婉拒此项任命,请求在江淮地区立足,不愿回到朝廷中枢,卷入无谓的新旧党争之中。

颇具戏剧性的是,正是在贬谪途中,黄庭坚的书法迎来了关键的转变。他自言:“余在黔南,未甚觉书字绵弱,及移戎州,见旧书多可憎,大概十字中有三四差可耳。”从黔州赴戎州的漫漫旅途,成了他书艺精进的熔炉。“舟中观长年荡桨,群丁拔棹”而笔法大进——生活的困顿,竟化作了艺术的源泉。

宜州终站:南楼风雨却自享快乐

然而,命运并未放过他。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登基不久的宋徽宗重用蔡京等奸臣,重新宣布变法。58岁的黄庭坚因作《荆南承天院记》,又被以“幸灾谤国”的罪名“除名,羁管宜州”。

宜州更为蛮荒。初到宜州,住寺庙“法所不许”,住客店“又抵之罪”,不到两年间六迁住所。有一次竟住“上雨旁风,无有盖障”的露天敞棚,四周“市声喧聩,人以为不堪其忧”。黄庭坚却毫不在意,美其名曰“喧寂斋”。他在《题自书卷后》中写道:“余以为家本农耕,使不从进士,则田中庐舍如是,又可不堪其忧耶?既设卧榻,焚香而坐,与西邻屠牛之机相值。实用三钱买鸡毛笔书。”

字里行间,尽显“无入而不自得”的君子之风。

最后一次迁徙,他住到了南门城楼上。此居所低矮狭小,三伏天热如蒸笼。一日忽降小雨,黄庭坚酒后微醺,坐在矮凉床上,悠然把脚从城墙栏杆间伸出,感受雨水带来的清凉与惬意。他转头对身边的范寥说:“吾生平无此快(乐)也!”

在宜州南楼的最后岁月里,三点雨水、丝丝凉意,便为这位贬谪老人带来莫大的快乐。这是挣脱名利枷锁后,心灵所抵达的大自在之境。

崇宁四年(公元1105年)四月,黄庭坚病卒于宜州贬所,享年60岁。不久,当地人就立祠纪念。绍兴初年,宋高宗追封其为太师、龙图阁直学士,谥“文节”。文,其诗书也;节,其风骨也。

诗中宇宙:关爱百姓且点铁成金

黄庭坚开创的“江西诗派”,自南宋起,广泛地影响诗坛千百年。他主张“文章最忌随人后”“自成一家始逼真”,提出了“点铁成金”“夺胎换骨”之说。他要求诗歌“无一字无来处”,又要求“以故为新”“以俗为雅”。

但黄庭坚绝非形式主义者。他说:“文章功用不经世,何异丝窠缀露珠。”他的《流民叹》《上大蒙笼》等诗,皆表达了对民众苦难的深切同情。他高呼“民病我亦病,呻吟过五更”,倡导“当官莫避事,为吏要清心”,这可视为其为官理念的心得与总结,“莫避事”意味着担当,“要清心”意味着清廉。

结语:消解苦难却独立万物

黄庭坚一生,官不过知州,位不及宰辅。但他以一己之力,开辟了一派诗风,成就了一体书法,留下了一部精神史。他与苏轼并称“苏黄”,形成了双峰并峙的奇景。苏轼以旷达化解苦难,黄庭坚以理性消化苦难;苏轼的诗如行云流水,黄庭坚的诗如金石铿锵。

他为苏轼狱中没有自尽而庆幸,自己再苦再难,也决不轻生,相反,在苦难中,淡泊自守;他告诫苏轼“有手莫灸权门火”,自己却“直辞以对”;他提倡“点铁成金”,自己的一生,正是将贬谪流放的废铁,炼成了诗文书法的真金。他死后“内无余帛,外无赢财”,只留下一句家训:“藏书万卷可教子,遗金满籯常作灾。”

这就是黄庭坚,一位在人生风暴中守住独立人格与不灭诗心的山谷道人。他的生命,以诗文为骨,以坚韧为笔,在北宋末年的风云激荡中,写下了一部属于士大夫的灵魂史诗。

这首《临江仙》是其人生写照:初任县尉怜黎民,迁官更持法平。直笔青简对公卿。谤罪虽锁颈,心月自澄明。沟壑纵横虎狼逼,凌霜犹笑新晴。几番谪途淡泊行。宜州风雨夜,快意恰相迎。

正是:孤帆溯江远汴京,叶县初心恤灾民。太和独抗新盐令,黔戎岂移铁石心。直笔敢书时事谬,孤忠自守岁寒情。宜州九日风霜后,犹向人间作苦吟。

(来源:《法制与新闻》杂志   作者: 何能高)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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