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南平村村民闻宝玉实名举报本村党支部书记赵清财、屯长陈贵忠涉嫌滥用职权,线索涵盖非法侵占村民承包土地、私吞征地补偿款、伪造材料干扰司法、侵占村民工程账款、无证毁林采砂、虚报征地面积套取国家补偿、办理失地保险徇私舞弊等多项违纪违法问题。
承包水田遭私自抵债流转,征地补偿款被侵占
据举报材料反映,1998 年二轮土地承包时,闻宝玉家庭取得南平村老于弯垄地两处水田承包经营权,合计 6.9 大亩,约 6900 平方米,承包期限 30 年。2003 年,闻宝玉父亲闻克成将该宗土地整体出租给本村村民马玉宝耕种。2019 年 12 月闻克成去世后,家属未能及时梳理土地租赁相关事宜。
闻克成承包土地经营权台账
闻宝玉后续核查发现,因马玉宝拖欠屯长陈贵忠 10 万元借款,2020 年 1 月,马玉宝擅自将闻宝玉家 6.9 大亩水田抵偿个人债务。陈贵忠随即和村党支部书记赵清财相互串通,在未取得土地承包人书面同意、缺少合法流转前置手续的情况下,编造虚假土地流转合同,违规加盖村委会公章,非法侵占该户土地承包经营权。
闻子林与闻克成二轮土地延续承包合同书
2023 年 3 月,案涉土地对应的高速征地补偿款由陈贵忠领取。知悉情况后,土地权利人闻宝玉祖母王桂芝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举报人反映,案件审理期间,赵清财、陈贵忠多次实施妨害司法行为:威胁恐吓知情人员,致使证人不敢出庭作证;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谎称案涉土地不在征地范围之内;赵清财还协助陈贵忠炮制不实证明,违规加盖村委会公章。二人恶意串通出具虚假书证,直接造成村民维权诉讼败诉。
闻子林延续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台账
工程账款存争议,合法债权疑被恶意侵占
举报材料还披露,2014 年至 2018 年,闻克成为南平村提供道路修建、道路清雪等劳务服务,村委会累计拖欠工程款 33 万余元。2019 年 12 月,村委会通过债务互抵冲抵 17 万余元债务,仍剩余 16.4 万元款项没有结清。闻宝玉介绍,自 2020 年起,其多次到村委会讨要该笔欠款,赵清财仅分两次共计支付 4000 元,剩余大额款项被以虚假名目擅自拨付给无关第三方,涉嫌侵占该户村民合法债权。
除上述问题外,举报材料还列举赵清财多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无证毁林采砂,破坏集体林地牟利。2020 年 7 月以来,赵清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妻子,在未取得行政审批许可的前提下,于南平村东部养马场西侧林地非法采砂取土并对外售卖。作业过程中毁坏林地 15 亩,盗挖外运土方约 5 万立方米,非法获利近 20 万元。林地遭到损毁后,赵清财私自将该集体林地据为己有,改造为水田自行耕种。
篡改土地台账,虚报面积套取征地补偿。铁科高速开展征地工作(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3 月)期间,赵清财、陈贵忠承担本村土地丈量统计、数据上报、补偿款发放工作。举报人指出,赵清财姐夫陈某军原有二轮承包水田仅 1 亩,其余 6 亩属于补偿标准更低的五荒地。赵清财授意陈贵忠篡改上报台账,将 6 亩五荒地伪造成二轮确权承包水田,以此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 235200 元。
失地保险办理优亲厚友,存在徇私舞弊。按照尚志市相关政策,村民办理失地保险,必须以 1998 年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登记亩数作为认定依据。举报人称,赵清财借政策执行之机以权谋私:部分村民及亲属通过送礼,即便没有确权承包合同,也被违规登记为二轮承包土地,违规申报办理失地保险;部分符合申报条件但没有送礼的村民,申报材料无故不予上报。
村务信息长期不公开,村民监督权难以落实。多名村民多次集体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公示征地占地明细、失地保险参保人员名单,赵清财一直推诿拖延,拒不公开相关村务信息,侵害村民知情权、监督权。
据闻宝玉讲,2026 年 7 月 7 日,南平村村委会与闻宝玉在村委会会议室就相关问题对接反馈:针对赵清财无证毁林采砂问题,村委会答复 “不予答复,可到相关部门举报”;确认闻子林、闻克成土地经营台账真实存在;闻克成同马玉宝之间不存在土地流转合同,马玉宝涉及该宗土地确权流转的手续、证明均无留存;闻克成相关债权债务处置中,仅有 4 万元有事实依据,其余 12 万元既无本人签字确认,也没有经过司法程序或者继承人签字认可;陈某军的征收补偿明细、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陈某军夫妻办理失地养老保险的合规手续未予以出示,仅提供陈某军 2014 年土地确权证;李某荣的征收补偿明细与证明材料同样未出具,只出示其 2014 年土地确权证。
同时反馈显示,陈某军、李某荣征收补偿、确权及全部申报审批材料,实际是依据 2014 年土地确权证核算补偿,与此前村委会会议提及的 “以 1998 年二轮承包合同作为补偿依据” 说法不符;关于失地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村委会仅出示 2008 年养老保险文件,文件内没有明确具体补偿标准与落地实施细则。
闻宝玉表示,现已完整保存案涉地块影像资料、沟通录音录像、票据凭证、聊天记录、土地承包原始合同、证人信息等全套证据材料,随时可以配合职能部门调查核实。
相关专家认为,村干部经手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征地补偿、养老保险等事务,事关全体村民切身利益,整个流程必须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基层小微权力一旦滥用,侵占群众、集体合法权益,就会触碰党纪国法红线,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针对村民实名举报的一系列问题,属地职能部门应尽快启动核查,逐条核验举报线索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时对外公布核查处理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文/石宝恒)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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