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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法院:“典”护青绿 普法先行

时间:2026-08-21 15:14:53  来源:法治瞭望  作者:艾克拜尔·艾斯喀尔  阅读量:1
导读:为扎实做好8月1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预热造势工作,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在城区大型商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以普法治理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法治瞭望(通讯员 艾克拜尔·艾斯喀尔)为扎实做好8月1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预热造势工作,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在城区大型商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以普法治理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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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首部系统性、基础性法典,该法典为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规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法治支撑。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立足司法职能,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释法答疑、案例讲解等方式,面向过往群众、沿街商户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干警重点围绕与群众日常密切相关的噪声污染、垃圾分类、生活排污、生态环境破坏追责、公益诉讼等法律知识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结合典型环境案例讲解违法后果,引导群众认清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破除环保法律认知误区。

  同时,法院干警积极倡导广大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主动参与生态环境共治共建,共同守护辖区生态环境。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是泽普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主动靠前开展生态司法服务的重要举措,有效扩大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社会知晓度,为法典落地实施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下一步,泽普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强化府院联动,以高质量司法守护县域绿水、青山,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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