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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十安”电商合同纠纷二审待决:MCN申请审计又拒绝配合,一审认定应承担不利后果

时间:2026-10-21 12:19:22  来源:  作者:  阅读量:1
导读:近日,抖音账号“程十安”的实名认证信息变更为沈国磊。沈国磊是海南爱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爱凤公司)法定代表人,爱凤公司为上海缙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缙嘉公司)全资子公司。该账号原运营者姜乘澜(全网粉丝约2500万)与缙嘉方的经纪合同纠纷已经终审,账号变更是判决执行的结果。

近日,抖音账号“程十安”的实名认证信息变更为沈国磊。沈国磊是海南爱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爱凤公司)法定代表人,爱凤公司为上海缙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缙嘉公司)全资子公司。该账号原运营者姜乘澜(全网粉丝约2500万)与缙嘉方的经纪合同纠纷已经终审,账号变更是判决执行的结果。

同一对当事人之间,还有一组电商服务合同纠纷在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缙嘉公司、爱凤公司“确实存在虚增成本的情况”,判令其向姜乘澜一方支付服务费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两案于2026年1月22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审,案号(2026)沪01民终1674号、1676号,已数次开庭,尚未宣判。

经纪合同败诉,电商合同一审胜诉

判决书显示,姜乘澜自2020年起与缙嘉方合作经营淘宝店铺“程十安的店”:姜乘澜负责推广,缙嘉方负责采购、仓储、发货和核算,店铺营业利润的一半作为姜乘澜的服务费。缙嘉方每月提供结算对账单,不提供原始凭证。

2022年5月,姜乘澜方核查发现2022年4月营业利润数据异常,要求核查全部账目及原始凭证。缙嘉方承认此前提供的营业利润数据“存在严重错误”,但进货合同、订单、购货发票、付款凭证等原始单据始终未提供。2022年9月,姜乘澜解除与对方的全部合作。

爱凤公司认为,姜乘澜不能以电商合同项下的争议为由解除经纪合同,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姜乘澜终审败诉,经纪合同确认解除,各平台“程十安”账号主体被判变更为爱凤公司或沈国磊;姜乘澜因未履行付款义务被限制高消费。

2023年3月,姜乘澜一方就电商服务合同起诉缙嘉公司、爱凤公司,即本文所涉两案。

关键证据来自调查令

(2024)沪0115民初112058号案涉及2021年9月的推广服务费。法院通过调查令向物流公司调取的结算明细显示,每单实际运费约4元;缙嘉公司提供给姜乘澜的账单中,运费为每单约7元。该月对账单显示订单近百万单。法院据此认定缙嘉公司“确实存在虚增成本的情况”,判令其向姜乘澜及其投资的工作室支付该月服务费。

关联案件(2024)沪0115民初112060号涉及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合作主体为姜乘澜与爱凤公司。2025年12月9日,浦东法院重审一审判决认定爱凤公司存在同样的虚增成本行为,判令其支付服务费,并支付2022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缙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审计又拒绝配合

两案判决书记载,原二审期间,缙嘉公司、爱凤公司申请司法审计,是案件被发回重审的重要原因。进入重审后,两公司表态不再申请审计,并以财务凭证及数据涉及重要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配合法院委托的司法审计。受托的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因“未能取得审计相关的财务资料”出具退案函。

法院在判决书中写明,缙嘉公司和爱凤公司“坚持撤回其在二审中提出的对营业利润进行司法审计的申请,并拒不配合原告提起的司法审计,致使关键事实核查受阻,应当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账目全部由缙嘉方掌握。物流成本等关键事实,最终是法院向第三方物流公司调取后才得以固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对控制证据的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有相应规定,法院可以认定对方当事人关于该证据内容的主张成立。

反诉5000余万元被驳回

缙嘉公司、爱凤公司在两案中否认虚增成本,称一直按合同约定的ERP成本价结算,后续重新核算系“善意让利”;运费除快递费外还包含仓储、供应链管理等费用。两公司同时反诉姜乘澜未按约完成推广次数和数量,索赔违约金5000余万元。

法院未采纳。关于运费,仓储合同显示物流公司并未收取仓储费,缙嘉方作为掌握全部业务数据和凭证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其举证不能。关于反诉,法院认为姜乘澜是否按约完成推广次数在履行当时“能够很快发现”,缙嘉方此前从未对其履约行为提出异议,反诉请求全部驳回。

预期利益酌定9个月,姜方主张12个月

112060号案一审判决支持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对应的酌定期约为9个月;姜乘澜方主张的是12个月。以双方约4年的合作期计算,9个月占比约19%。

姜乘澜一方律师认为9个月偏低,理由有三:解约后“程十安的店”持续经营,合作终止并未使对方的生意停止;店铺至今仍以“程十安”为名,对方从未对外说明澄清,持续借姜乘澜的知名度获利;对方滥用诉讼权利、拖延诉讼进度,致姜乘澜损失持续扩大,应当通过赔偿体现惩戒。其称,虚增成本、拒不交账的行为本身应当付出代价,判得过轻,可能让做假账成为一门划算的生意。

二审看点

“达人推广、公司运营”是直播电商常见的合作模式,账目和凭证全部掌握在公司一方。达人的查账权如何保障、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拒不配合审计的后果如何体现在赔偿尺度上,是这组案件二审的核心争点。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已将该系列争议列入2025年度交易案例,认为最终判决将为界定MCN机构与内容创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重要参考。

姜乘澜一方律师在庭审中称,本案关键运费数据是法院向第三方物流公司调取才得以固定,如果仓储和发货不经第三方之手,连这样的证据都拿不到。

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姜乘澜被限高所涉待偿款项,理论上可从对方应付款项中获得清偿;如改判,这组纠纷将进入新的循环。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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