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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欠款难追回 欠条为据助维权

时间:2026-08-10 17:32:41  来源:  作者:  阅读量:1
导读:买卖合同是日常生产经营中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但部分经营者收货后拖延付款、失信违约,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买卖合同是日常生产经营中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但部分经营者收货后拖延付款、失信违约,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原告甲某向被告乙某供应鸭子等家禽产品,货物交付并由被告乙某签收。收货后被告乙某迟迟未能支付货款,原告甲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收,被告乙某始终未能结清款项。2024年10月,被告乙某向原告甲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货款8000余元,并承诺当月付清。然而到了还款的最后期限,被告乙某依旧未结清款项,原告甲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完整核查案件事实。被告乙某承认拖欠原告甲某鸭子货款属实,欠条系其本人自愿出具,对欠款金额、交易过程、逾期未还款的事实均无任何异议,但自身并非恶意拖欠货款,仅是当下个人资金周转存在困难,短期内无法一次性结清欠款,希望能延期还款。法官向被告乙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民事活动中诚实信用是基本原则,收货付款是买卖合同的核心义务,拖欠货款、违背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不仅需要足额支付欠款,还可能承担逾期违约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官也充分考量原告甲某权益,向原告甲某说明被告乙某当前的实际情况,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乙某承诺于2个月内一次性向原告甲某付清剩余货款。

  法官提醒

  很多个体经营者、农户在农副产品供销交易中,多依靠口头约定,缺乏规范的交易凭证,一旦发生欠款纠纷,极易面临维权难的问题。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交易时妥善保存送货单、聊天记录、欠条等凭证,各方应当秉持诚信原则履行合同,避免因拖欠款项引发诉讼,耗费时间与精力。

  (供稿单位:泽普县人民法院 供稿人:张丽蓉)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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