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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杨某为了健身锻炼,购买了新疆喀什某健身房的个人两年期会员卡,并缴纳了3000元的会员服务费。同日,又购买了该健身房60节单价为300元的私教课,并缴纳了全部课时费。受疫情影响,杨某一直未前往该健身房锻炼,2022年该健身房因经营不善倒闭,杨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健身房诉至喀什市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父母双方都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院会依申请指定监护人,但在父母一方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能否指定他人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为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参军报国热情,3月17日下午,枫林镇2024年新兵入伍欢送会在枫林镇人民政府召开,欢送预定新兵廖培飞、叶英雄、邓家智、钟彩瑞四名优秀青年光荣入伍。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喜欢耍点小聪明,觉得自己的盗窃行为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是掩耳盗铃。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罪案件,判处被告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乌什塔拉人民法庭“德明调解室”成功在线化解。 3月17日下午,玉山县冰溪街道召开2024年上半年新兵欢送大会,为即将奔赴军营报效祖国、奉献青春年华的18名新兵送行。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对自身健康关注度的提高,近年来室内健身行业蓬勃发展,但是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与健身房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纠纷,其中健身房突然停业等纠纷使消费者维权成为难题。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与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的诉前对接机制,成功化解数起消费者与健身房服务合同纠纷。 近年来,因物业纠纷引发矛盾,导致业主、物业对簿公堂案件屡见不鲜,看似“小物业”,却关乎“大民生”。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法院引调物业纠纷案件。云龙区司法局做好物业纠纷源头治理与调处化解工作,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实现矛盾不扩大、纠纷不增加,得到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双重认可。 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有一群人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真谛。 2024年3月4日,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接到一起劳动仲裁委派仲裁前调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调解员受理纠纷后,立即联系当事人张某来调解中心了解情况。 近日,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赵某与王某在司法所长段小龙的调解下达成了协议,双方协商确定了偿还借款及支付违约金的时间及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