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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收市价8000元折叠手机?贪图小利终获刑

时间:2026-09-07 15:11:08  来源:法治瞭望  作者:迪力努尔·麦麦提吐孙 谢玲玲  阅读量:1
导读:贪图小便宜低价收购可疑电子产品,看似捡漏实则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因低价收购来源不明手机获刑,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犯刑法。

  法治瞭望(通讯员 迪力努尔·麦麦提吐孙 谢玲玲)贪图小便宜低价收购可疑电子产品,看似捡漏实则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因低价收购来源不明手机获刑,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犯刑法。

  案情回顾

  被告人甲某偶遇他人出售一部华为手机,该机型市场售价近8000元,对方却仅索要300元。甲某当场发现手机设有开机密码,出售人无法正常解锁、提供购买票据,物品来源明显存疑。但甲某一心想着低价“捡漏”,认为能从中获利,没有核实物品来源便直接付款买下。

  后经侦查确认,该手机系他人盗窃所得赃物,甲某收购赃物不久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手机市场价值近8000元,交易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手机设有开机密码、出售方无法提供购机凭证,综合交易价格、物品状态、交易场景等客观线索,足以认定甲某主观上明知该手机来路不明,仍以低价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考量涉案财物价值和甲某认罪悔罪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甲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普法

  一、怎样认定“明知是赃物”

  1.交易价格显著低于市场正常售价,差价巨大;

  2.卖方无法提供发票、包装盒、购买记录等合法来源凭证;

  3.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设有密码、ID锁,无法正常解锁使用;

  4.交易地点偏僻、交易方式隐秘,卖方刻意回避查验身份。本案中手机市价近八千元,仅售三百元,还设有开机密码,属于典型可疑赃物。

  二、哪些行为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除低价收购赃物外,代为销售、帮忙藏匿、转手倒卖、拆解改装赃物等行为,均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仅买家会被追责,二手商铺、回收摊点违规回收可疑物品同样难逃法律制裁。

  三、法官提醒

  1.摒弃“捡漏”贪小便宜心理,来路不明的低价手机、电脑、黄金首饰、电动车等物品再划算也不能收购。

  2.二手商户、回收经营者务必落实登记核验制度,核对出售人身份、物品购买凭证,对价格异常、手续不全的物品坚决不予回收。

  3.如发现他人兜售疑似赃物的物品,不要参与交易,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天上不会掉馅饼,超低价商品背后往往暗藏违法犯罪。一时贪念收购赃物,不仅财物可能被依法追缴,自身还将面临刑罚处罚,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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